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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近日发布了《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》的通知,要求各中央企业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,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。
《工作指南》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后评价,对于股权投资、资产并购、证券、期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项目,仅供参考。《工作指南》认为,企业是投资主体,也是后评价工作的主体。各中央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,有目的地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。要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和成果的反馈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以实现后评价工作的目的。据悉,中央企业的后评价工作由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具体负责指导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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